各有关同学:
为规范我校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现将2026届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3日至5月22日,请严格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各学院教务办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1. 《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3);
2. 《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个人事迹》(见附件4);
3. 相关支撑材料
各学院需在5月26日前将《2026届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和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中和楼115,逾期不受理。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pdf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处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