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做好2026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2026年校级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
学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项目的实施、研究报告的撰写以及成果(学术)的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
学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明确团队成员角色分工,完成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并撰写创业报告。
(三)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或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选题
(一)师生合作选题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为学生创造更多接触前沿知识和亲身实践的机会,营造师生互助互促的良好科研合作氛围,学校鼓励有在研国家级或省级课题的教师自选学生组建团队,将课题分解细化为具体子项目,并由课题组成员教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
(二)自主选题
大创项目选题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
2.专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6.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7.结合科技创新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
8.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9. 社会调查项目;
10.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
本次申报对象主要为我校非毕业班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组负责人不得超过2人,团队所有成员(含项目主持人)不超过5人,项目组各成员须有明确分工。
考虑到本科生学业进度安排,2023级同学下学期将面临考研、实习、就业、毕业等学习任务,建议项目第一主持人不由2023级同学担任,如2023级同学为项目第一主持人,则第二主持人需由低年级学生担任,且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低年级学生,以确保项目研究的延续性。
为保障项目质量,同一学生、同一时间只能参加1项大创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可参与一项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申报立项。
(二)指导教师
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至少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如有意向拟参加2026年省级项目申报推荐,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下职称或硕士学位指导教师年龄需在35岁以下。
指导教师可由学生自行联系,或学院推荐配备1-2名,或由教师根据自己专业所长选择学生组团申报。每位指导教师作为第一指导老师可指导2个项目,作为第二指导老师可参与指导1个项目。第一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审阅学生研究结果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期
大创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申报者需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项,可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项。
四、遴选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学院推荐、逐级遴选”的方式进行评审和推荐。
(一)动员申报:各学院、相关部门发动学生,积极组织申报。
(二)校级项目遴选:各学院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申报的校级项目遴选工作。根据项目指标数(详见附件1),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阅,每个项目至少安排2位专家交叉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和结果,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校级项目原则上以学院推荐为准。
(三)国家级及省级项目遴选:各学院推荐报送2026年校级项目并排序,本学院排名前50%的项目参与国家级、省级项目评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立项国家级、省级项目。
五、立项数量
(一)创新训练项目拟立558项校级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拟立54项校级项目。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新创业的教育工作,学校鼓励与创业有关的项目申报,本次申报工作将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适度倾斜。
六、评审要求
在申报材料完整、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遴选推荐项目时可适度考虑以下因素:
(一)各学院要重点关注和引导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等相关的大创申报项目,积极为项目组创造条件,鼓励其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属于公益服务领域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业、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属于商业领域的项目要能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予以立项:
1. 指导教师正在建设创新创业课程、教材、在线开放课程;
2. 项目来自指导教师子课题;
3. 项目体现创新创业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
4. 项目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
5. 项目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6. 近2年来参加过学校认定的A、B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项目与大创项目相结合。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立项指标配额原则上是根据各学院非毕业班在校生总人数比例分配,指标完成情况将纳入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
(二)各学院的创业项目推荐数量达不到分配数量时,不可用创新项目替代。
(三)本次获批的校级及以上大创项目需报名参加2026年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按照大赛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积极参赛报名,否则不予立项。具体参赛要求关注创新创业学院相关比赛通知。
(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参评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得参与项目评审。
(五)省教育厅推荐至教育部的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未获批准的参照省级项目执行。国家级、省级立项后按立项级别配套经费,校级项目学校不再配套经费,由项目归属学院酌情考虑。
八、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路径:3月12日8:30—4月13日17:00,学生登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平台”(http://cxcy.nau.edu.cn),也可从“教务在线”网站(http://jwc.nau.edu.cn)—学生服务—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登陆,认真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指导教师在4月14日17:00前完成立项审核。
(二)学院评审:4月23日17:00点前,各学院完成网上评审及公示工作。
(三)学院推荐:4月28日,各学院将拟推荐校级的项目(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实践教学科。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添加2026年立项申报QQ咨询群:1090640215、1090638064,或与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8318281;办公地址:中和楼105;联系人:杜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2.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4.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
5.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6.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处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