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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开学教学相关事务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2-26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新的学期即将开启,祝大家新的学期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新学期开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课程教学安排

(1)根据学校统一部署,3月2日正式开始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工作,课表已在教务在线发布,同学们可通过个人信息系统查询,请同学们按照课表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2)每门课程任课教师都将建立单独的课程群,请同学们依据个人课表实名加入,且备注学号,严格遵循教学计划要求,在教师指导下有序开展课程学习,以便更好的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3)若同学们发现任课教师随意变更教学计划,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并造成不良后果,可通过学委向学院教务员或教学院长反馈,也可直接通过企业微信向教务处反映情况

(4)体育课第一周开始授课,艺术类课程第二周开始授课,具体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生注册

各位同学返校后,请于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若因故无法按时返校完成报到注册,需及时联系本院辅导员。

三、考试安排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已确定,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缓补考将于2026年2月28日、3月1日、3月4日、3月11日以及3月18日举行,考试形式与上学期期末考试一致。

(2)补缓考日程安排已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在首页导航栏“修学信息——考试日程查询”页面查看考试安排,准时参加考试。

(3)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四六级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主管部门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教务在线相关通知。

四、选课安排

(1)体育课、艺术类课程、通识任选课等课程的具体选课工作,将在教务在线另行发布通知,请同学们提前关注,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补修课程:选课时间为3月11日上午9:00至3月17日下午17:00,转专业学生、交换生需登录教务系统“课程补修申请”模块补修相关课程;其他同学(含民族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补修课程,需在“教务在线常用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选课申请表,于3月20日前提交至中和楼115学籍管理科审核。

(3)跟班重修:申请时间为3月11日上午9:00至3月17日下午17:00,请相关同学及时登录教务系统“在线申请/补缓考、重修、免修/重修提高重修”模块提交申请。

(4)提高重修:申请时间为3月18日上午9:00至3月21日下午17:00,需登录教务系统“在线申请/补缓考、重修、免修/重修提高重修”模块提交申请(学制内毕结业生申请提高重修,请按上学期期末通知要求执行)。

(5)组班重修:将在补缓考工作全部结束后开展,请及时关注教务在线相关通知。特别提醒:跟班重修、组班重修不可同时兼报,本次报名跟班重修的课程不得同时报名后续的组班重修;本学期已经开课的一般不会再开设学院组班重修,请同学们慎重选课。

(6)专选课和公选课的补、退选:针对专选课和公选课需补、退选课程的同学请于开课两周内(请注意不是开学两周内)在教务系统“在线选课-补、退课申请及查询”模块提交申请。

(7)上述补修、跟班重修、提高重修及专选公选课的申请,均由任课教师或开课学院教务员负责审核,审核有效期为3月2日上午9:00至3月31日晚上23:00。请提交申请的同学及时联系任课教师或开课学院教务员完成审核,逾期未审核的申请一律按不通过处理。

(8)为保障教学效果,学生每学期修读学分原则上需控制在15-34学分之间,请同学们在选课过程中注意把控总学分;且选修课程不得与本学期课表冲突,若因课程时间冲突导致选课失败,需在后续学期重新选课,务必仔细核实上课时间,认真对待选课工作。特别提醒:选课清单中“已申请未审核”的课程计入修读学分,网络公选课不计入,请注意合理安排。

五、实践教学

(1)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结束时间原则上是2026年4月26日,实习时长不得少于8周。各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实际适度灵活掌握安排实习工作,并于5月10日之前提交毕业实习成绩。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毕业班学生要根据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时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保证论文(设计)写作工作能正常有序完成。

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就业等工作的关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过程管理、指导方式、答辩方式等环节的管理工作。2026届毕业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管理工作和材料提交等均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完成,每个环节都要保证质量,以便事后接受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组织的各层级抽查。原则上,学院要在5月15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并于5月20日完成论文(设计)成绩提交。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于本学期开展立项工作,请各学院鼓励学生做好准备,积极参加项目申报。

2025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将于本学期第二周进行第三季度检查,请各相关项目提前做好准备,于开学第二周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按时提交第三季度检查。

六、教学问题咨询

为解决学生开学初在线教学期间的各类问题,教务处将持续使用企业微信的咨询平台,安排专人解答和处理同学们的各类咨询及诉求,以确保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教务处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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