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审计大学未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合作CPA、ACCA 等证书业余培训。根据我校《南京审计大学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南审校发〔2023 〕384 号) 相关规定,未经学校批准,学校各部门均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合作。
2.根据2021年学校机构调整意见,原“南京审计大学培训教育中心”已经撤销,已招生在册的学员培训不受影响。任何校外机构宣称与南京审计大学合作或继续以“南京审计大学培训教育中心”的名义在校内进行CPA等证书业余培训招生宣传,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甄别信息来源,可以从学校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正规渠道获取有关信息,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特别是涉及金钱财产安全事项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