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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本科教学事务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2-22浏览次数:7203


 

各位同学: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祝大家新的学期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新学期开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

一、课程教学安排

(1)根据学校通知,2月26日正式开始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工作,课表已在教务在线发布,同学们可通过个人信息系统查询,请同学们按照课表时间、地点上课。

(2)每门课程任课教师都将建立单独的微信群或QQ群,请同学们根据自己课表实名并标注学号进入课程群,遵循教学计划的规定,根据教师指导进行课程学习,以便更好的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3)同学们如发现任课教师随意变更教学计划,影响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请通过学委向学院教务员或教学院长反馈,也可直接通过企业微信向教务处反映。

(4)体育课第一周开始授课,艺术类课程第二周开始授课,通识任选课第三周开始授课,具体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生注册

请各位同学返校后,开学两周内,到书院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注册章及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充磁手续。因故不能按时返校报到注册的同学请联系所在书院辅导员。

三、考试安排

(1)学校组织的缓补考拟定于2月28日开始,考试形式与上学期期末考试一致。

(2)学校及学院组织的缓补考将于2月26日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届时请考生进入“信息门户——教务在线——考试日程查询”模块查看自己的考试安排, 准时参加考试。

(3)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四六级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主管部门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教务在线相关通知。

四、选课安排

(1)体育课、艺术类课程、通识任选课等选课具体工作,将在教务在线另行发布,请同学们提前关注相关通知。

(2)补修课程工作将于2月26日至3月15日进行,转专业学生、交换生请进入个人信息系统“课程补修申请”模块补修相关课程。其他同学(含民族班、3+2项目班级)如遇特殊情况需补修课程,请在“教务在线常用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选课申请表,于3月15日前提交至中和楼115学籍管理中心审核。

(3)跟班重修/提高重修选课工作将于2月26日至3月15日进行,请相关同学及时登录个人信息系统/重修模块办理课程重修事宜,组班重修选课工作在补缓考工作全部结束后开展,请相关同学关注后续选课通知,合理安排好选课。特别提醒:(1)跟班重修、组班重修不可同时兼报,本次报名跟班重修的课程不得同时报名后续的组班重修,请同学们慎重选课。(2)2021、2022、2023级可以申请提高重修,2020级毕业班级原则上不能申请提高重修。

(4)补修申请和跟班重修申请由任课教师或开课学院教务员负责审核,审核有效期自2月26日至3月31日。请申请课程补修、重修的同学及时跟任课教师或开课学院教务员联系审核,逾期未审核者一律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5)补、退选课程工作仅针对专业选修课和公选课。需补、退选课程的同学请于开课两周内(请注意不是开学两周内)在个人信息系统-在线选课-补、退课申请及查询模块提交退课或补课申请,由任课教师负责相关申请的审核工作,需及时跟任课教师联系,请任课教师在开课两周内完成审核,逾期未审核者一律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6)为确保教学效果,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 15 学分,不得高于 34 学分。请同学们选课时注意本学期修读学分总数。特别提醒:选课清单中已申请未审核的课程会计入本学期的修读课程学分,网络公选课则不计入选课学分,请大家合理安排选课。

五、实践教学

(1)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2024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原则上是到2024年4月21日结束,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周。各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实际适度灵活掌握安排实习工作,并于4月30日之前提交毕业实习成绩。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 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毕业班学生要根据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时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保证论文(设计)写作工作能正常有序完成。

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就业等工作的关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过程管理、指导方式、答辩方式等环节的管理工作。2024 届毕业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管理工作和材料提交等均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完成,每个环节都要保证质量,以便事后接受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组织的各层级抽查。原则上,学院要在 5 月15前完成答辩工作并提交论文(设计)成绩。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于本学期开展立项工作,请各学院鼓励学生做好准备,积极参加项目申报。

2023年立项的项目的第三季度检查将于本学期第二周进行,请各相关项目提前做好准备,于开学第二周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信息化平台提交第三季度检查。

六、教学问题咨询

为解决学生开学初在线教学期间的各类问题,教务处、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处将持续使用企业微信的咨询平台,安排专人全天候解答和处理同学们的各类咨询及诉求,以确保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教务处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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