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学生李萌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认为该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转学的标准,同意该生转出我校,公示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7日。现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0-19浏览次数:899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学生李萌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认为该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转学的标准,同意该生转出我校,公示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7日。现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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