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中有关奖励学分的条款,自2023年10月7日起启动本学期奖励学分申请工作。
一、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29日
二、申请流程
为简化申报流程,本次申请全程无纸化申报。同学登陆个人教务信息系统,进入“在线申请—奖励学分申请”模块在线提交申请,同时需在“企业微信—工作台—流程服务—教务教学—提交奖励学分证明材料”中提交相应的奖状、证明等电子版材料(如申请不同类别的奖励学分需分次逐个提交),提交后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和发放学分。
三、注意事项
1.此次奖励学分项目共涉及各类学科竞赛奖励、公开发表作品、科技成果与发明创造、等级考试证书、文体类竞赛获奖五大类,同学申请上述五大类奖励学分均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并通过流程服务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学科竞赛类奖励同一类竞赛只取最高奖励学分,不反复奖励。如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被认证为“A+类”,在全国总决赛前的比赛等级相应降低,如:参加学校校内选拔赛获奖的,按“C类”校级计;参加江苏省赛获奖的,按“B类”省级计;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奖的,按 “A+类”国家级计。其他比赛的各级认证参照执行;
3.学科竞赛项目还未获得证书和奖状的同学请下学期再申报,目前仅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名单、但未颁布证书的同学,暂不进行奖励学分认定;
4.同样项目、同样赛事只能申报一次,不得二次申报。例如同一项目在同一竞赛中,申请过高级别竞赛并获得奖励学分,不得再次以低级别竞赛获奖申报,即使获奖名次不同也不予奖励;
5.大艺团奖励学分不需要在教务系统和流程服务里申报,名单会统一上报至教务学籍科进行认定。体育类、艺术类奖励学分最高上限为 2 学分,之前学期中已经获得2学分大艺团奖励学分的同学,不必再申报文体类竞赛学分。
6.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奖励学分由实践教学科统一给予认定,同学无需申请。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