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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本科教学事务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2-14浏览次数:8117

 

 

各位同学: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祝大家新的学期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为确保2022 - 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新学期开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同学们耐心仔细地阅读。

一、课程教学安排

1. 2月20日正式开始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采取线下教学方式,课表已在教务在线发布,同学们可通过个人信息系统查询,请同学们按照课表时间地点上课。

2.每门课程任课教师都将建立单独的微信群或QQ群,请同学们根据自己课表实名并标注学号进入课程群,遵循教学计划的规定,根据教师指导进行课程学习,以便更好的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3.同学们如发现任课教师随意变更教学计划,影响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请通过学委向学院教务员或教学院长反馈,也可直接通过企业微信向教务处反映。

4.艺术类课程第二周开始授课,体育课、通识任选课第四周开始授课,所缺课程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协商补课,选课安排将通过教务在线另行通知。

二、学生注册

请各位同学返校后,开学两周内,到书院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注册章及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充磁手续。因故不能按时返校报到注册的同学请联系所在书院辅导员。

三、考试安排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延期至本学期的课程考试安排现已发布,有关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考试所有课程均为线下考试,请同学登录“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修学信息——考试日程查询”,查阅延考日程表;上学期末已参加期末考核的同学无需要参加延考。考试地点将于2月20日前更新至教学信息管理系统,请同学们及时查阅,并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学院自主组织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开课学院教务办或任课教师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

3.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线下考试的学生,原则上均须申请缓考。未办理缓考手续且无故不参加课程考试的按旷考处理。本次考试缓考申请系统将于2月20日00:00开启,请需要的同学在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1)缓考只适用于课程性质为必修课或者专业选修课且考核方式为闭卷或上机的课程。

(2)学生因本人生病、家庭重大事故、与学校重要活动冲突等事由申请缓考,须通过企业微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学院教务办,由学院教务办审核。因跟班重修、补修导致考试日程冲突申请缓考,由教务处统一审核,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3)上述情况之外的缓考申请,原则上不予批准。

4.2022级同学申请本次延考科目中的学位课程缓考,则在2022级特色项目选拔转专业资格评定时,该门课程期末成绩计为零分。

四、选课安排

1.体育课、艺术类课程、通识任选课等选课具体工作,将在教务在线另行发布,请同学们提前关注相关通知。

2.补修课程工作将于2月20日至3月20日进行,转专业学生、交换生请进入个人信息系统“课程补修申请”模块补修相关课程。其他同学(含民族班、3+2项目班级)如遇特殊情况需补修课程,请在“教务在线常用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选课申请表,于3月20日前提交至中和楼115学籍管理中心审核。

3.跟班重修选课工作将于2月20日至3月8日进行,请相关同学及时登录个人信息系统/重修模块办理课程重修事宜,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慎重选课,无特殊原因不予以退改选。

4.组班重修选课工作在补缓考工作结束后开展,请相关同学关注后续组班重修选课通知,合理安排好选课。

5.补修申请和跟班重修申请由任课教师或开课学院教务员负责审核,审核有效期自2月20日至3月31日。请申请课程补修、重修的同学及时跟任课教师或开课学院教务员联系审核,逾期未审核者一律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6.补、退选课程工作仅针对专业选修课和公选课。需补、退选课程的同学请于开课两周内(请注意不是开学两周内)在个人信息系统-在线选课-补、退课申请及查询模块提交退课或补课申请,由任课教师负责相关申请的审核工作,需及时跟任课教师联系,请任课教师在开课两周内完成审核,逾期未审核者一律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7.为确保教学效果,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 15 学分,不得高于 34 学分。请同学们选课时注意本学期修读学分总数。特别提醒:选课清单中已申请未审核的课程会计入本学期的修读课程学分,网络公选课则不计入选课学分,请大家合理安排选课。

五、实践教学

1.毕业实习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原则上从2023年2月20日开始,毕业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周,实习工作要在4月中下旬结束。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毕业班同学要根据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通过网络、微信、QQ、电话、短信、视频通讯等方式与指导教师保持正常联系,按时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保证论文(设计)写作工作能正常有序完成,各学院原则上将在5月底之前完成答辩工作。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于本学期开展立项工作,请相关同学做好准备,积极参加项目申报。季度检查将于本学期第四周进行,请各相关项目提前做好准备,提交要求详见具体通知。

 

六、教学问题咨询

为解决学生开学初在线教学期间的各类问题,教务处、实验中心以及信息化办公室将持续使用企业微信的咨询平台,安排专人全天候解答和处理同学们的各类咨询及诉求,以确保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教务处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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