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秋学期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暨2022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书院及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水平,提高项目质量,做好2022年度国家级和省级推荐项目的储备工作,同时为2022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提前培育项目,现组织2021年秋学期校级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计划。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竞赛类项目。近2年来已参加过学校认定的A、B类创新创业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但未作为大创申报的项目(以下简称竞赛类项目),根据竞赛类别,可直接视同校级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为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二、立项数量
1.创新训练计划:拟立272项校级创新训练项目进行资助培育。一流专业所在学院除学校分配指标外,有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各增加5个项目,其资助经费由推荐学院承担,加推的校级项目要特别注明。
2.创业训练计划:拟立33项校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资助培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目标,学校鼓励与创业有关的项目申报,本次申报工作将对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适度倾斜。
3.竞赛类项目:该项目不占用本次申报配额指标。已参加过A、B类竞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同学(含参与同学)均可用竞赛项目申报(同一竞赛项目只能申报一项校级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对申报此类型的项目不设限额,资助经费采用“启动+奖励”的方式予以配套。通过本次立项后,前期配套1000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次年作为校“互联网+”项目参赛。如获校级及以上级别奖励,在完成大创项目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后,予以结项,并参照同级别大创项目资助标准,将经费一次性补足发放。
4.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该项目资助资金由合作的企业提供),鼓励师生积极联系企业并组织申报,经学校审核后,在征得相关合作企业同意后,将此项目立为校级项目进行立项管理。
三、遴选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双院联动、逐级遴选”的方式进行评审和推荐。
1.各书院负责发动学生,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邀请书院的专业及社团导师对申报工作进行全程辅导。
2.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申报校级项目的遴选评审工作。根据教务处分配的项目指标数(详见附件1),制定评审方案,组织专门的评审工作小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阅,以“交叉背对背”的独立评阅方式,每个项目至少安排2位专家交叉评审,给出具体评审意见和明确结果。学院可结合书面评阅、答辩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3.教务处汇总各部门推荐的项目名单,经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后,最终审核认定2021年秋学期校级大创项目立项名单。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
本次申报对象主要为我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2019、2020级为主,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组负责人不得超过2人,团队所有成员(含项目主持人)不超过5人,项目组各成员须有明确分工。本次秋季获得立项且阶段性工作完成较好的校级项目,可参加2022年春学期省级项目的评审。考虑到项目完成周期的问题,第一主持人如为2019级同学,第二主持人需由2020级学生担任且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低年级学生,以确保项目研究的延续性。为扩大项目的受益面,同一学生,同一时间只能负责或参与1项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指导教师
校级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如项目拟参加2022年春学期省级项目评审,则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下职称或硕士学位指导教师需年龄在35岁以下。指导教师可由学生自行联系,或学院推荐配备1-2名,或教师根据自己专业所长选择学生组团申报。每位指导教师一次同时限指导2个项目,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审阅学生研究结果及统筹项目经费安排等工作。
3.项目建设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不能按期结项,可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项。
五、项目选题
1.师生合作选题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开展,为学生创造更多接触前沿知识和亲身实践的机会,协助教师配备学生助手,营造师生互助互促的良好科研合作氛围,学校鼓励有在研国家级或省级课题的教师自选学生组建团队,将课题分解细化为具体子项目,由课题组成员教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
2.自主选题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题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可参考但不局限为:
(1)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
(2)专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6)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7)结合科技创新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
(8)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9)社会调查项目;
(10)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六、评审要求
在申报材料完整、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遴选推荐项目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本次所有申报的秋季校级立项大创项目将作为2022年度教育部“互联网+”大赛的培育项目,必须符合大赛的主题要求,包括主赛道和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各项目组需在下学期初完成“互联网+”大赛网上申报工作(后续另行通知),申报完成情况将作为本次大创项目最终立项的评审指标之一。
各学院和书院尤其要重点关注和引导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等相关的大创申报项目,积极为项目组创造条件,鼓励其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属于公益服务领域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业、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属于商业领域的项目要能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指导教师正在建设创新创业课程、教材、在线开放课程,其指导的大创项目优先予以遴选;
3.项目来自指导教师子课题的,优先予以遴选;
4.项目能体现创新创业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优先予以遴选;
5.项目能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优先予以遴选;
6.项目能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优先予以遴选。
七、其他说明
1.本次立项指标配额(不含竞赛类项目与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是根据各学院非毕业班在校生总人数比例分配。
2.申报竞赛类项目的相关同学对照《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中有关材料要求,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合规的结项材料及竞赛获奖证书,即可视同校级项目提前结项,不受1年建设期的限制,并在下一年度国家级及省级项目遴选中予以优先推荐。
3.各学院的创业项目推荐数量达不到分配数量时,不可用创新项目替代。
4.本次获批的校级大创项目在2022年度“互联网+”大赛的省赛正式报名时,必须按照大赛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积极参赛,否则将撤销本次立项,并追回相关经费,相关人员暂停下一轮大创项目申报资格。
5.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参评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和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得参与校级项目的评审。
6.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时,要在备注中标注推荐项目的特殊情况,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竞赛类项目”等信息。
7.本次申报通过学校“实践教学服务平台” (http://sjcx.nau.edu.cn)申报,也可从“教务在线—实践教学服务平台”登陆,各学院的评审工作均在平台上完成,后续工作及要求将在“教务在线”网站(http://jw.nau.edu.cn)予以发布,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请参加申报项目的相关师生及时关注。
8.申报并获得立项的项目团队,将纳入创业学院的日常学生管理,须积极参与创业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申请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供在研期间团队成员参加创业学院活动的证明(如校团委PU平台的创新创业类讲座考勤记录、校级创新创业类社团活动证明等),否则项目不予结项。
9.有意申报的同学可进入2021年秋大创申报咨询群咨询,QQ 群号:865239848
八、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专业门类详见附件2)
(1)《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格式电子版(附件3),填写内容要完整规范;
(2)《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格式电子版(附件4),填写内容要完整规范;
(3)《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学院填写)一份及Excel格式电子版(见附件5);
2.提交时间
(1)11月17日—11月30日24点前,项目组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12月6日17:00点前,各学院、书院完成网上评审及公示工作;
(3)12月10日,各学院将纸质材料(附件5)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dujuan@nau.edu.cn。
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地址:中和楼105;电话:58318281;联系人:杜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秋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标分配表.docx
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2021年9月版.docx
附件4: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2021年9月版.docx
附件5: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总表.xls
附件6: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docx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