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中相关要求,对一名学生拟申请从我校转入其他高校学习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月1日至3月6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与学籍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邢老师,电话:58318279。
附件:史嘉媛转学公示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3363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中相关要求,对一名学生拟申请从我校转入其他高校学习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月1日至3月6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与学籍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邢老师,电话:58318279。
附件:史嘉媛转学公示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南京审计大学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07120号-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 邮编:21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