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各相关同学:
2020年春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延至秋学期初的考试日程已于8月7日发布(见当日的教务在线通知),本次考试的缓考网上系统申请将在8月24日(周一)早上9点开启,具体缓考注意事项如下:
1.多门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考生,在教务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后,由教务委员会学籍管理中心集中审核,考生不需要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因病办理缓考手续的,必须提供学校医院的相关证明(因疫情不能返校的考生,可以提供当地三甲医院证明);考生因直系亲属病故需要办理缓考的,须提前到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证明可以事后补办;因参加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需要缓考的,由学校活动组织部门统一开具缓考证明。本条三类缓考申请,由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考生不仅要在教务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且须通过企业号微信主动联系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老师,提交相关电子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秋学期考生返校报到方案的通知》(南审防疫发【2020】14号),对于“暂缓返校”考生,在教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后,先向所在书院报告,各书院汇总后上报学务委员会,学务委员会审核后再将相关考生名单移交教务委员会,教务委员会将根据秋学期考试计划以及大多数考生身体检测和恢复情况,另行安排和组织考试;对于“返校学生”中的中高风险地区、湖北、北京考生,因核酸检测、血清检测以及集中隔离等原因而耽误考试的,考生在教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后,直接向书院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考前报给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直接审核,若事后考生被诊断新冠肺炎,按“暂缓返校”考生办理缓考程序进行;考试当天,考生体温超过37.3℃,或患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经医务鉴定,若非新冠肺炎患者,缓考按“返校学生”因核酸检测、血清检测以及集中隔离而耽误考试的程序进行,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按“暂缓返校”考生办理缓考程序进行。本条三类缓考申请,考生在教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后,须将相关诊断证明交给书院备存。
4.上述情况之外的缓考申请,不予批准。
5.本通知所说的缓考申请不适用于2020年春学期延至秋学期初组织的非毕业班缓补考和学校组班重修考试。
教务委员会考试中心电话:58318283;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企业微信号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各二级学院教务办信息一览表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