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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关于发布2019年秋学期期初缓(补)考日程表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7-29浏览次数:6315

各学院(含特色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各相关同学:

2019年秋学期开学初缓(补)考定于2019年8月30日至9月1日进行,具体考试日程见附件1,也可进入个人教务信息系统“考试日程查询”模块查看自己的考试安排。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上学期期末考试违纪、旷考或期末总评成绩低于50分者无补考资格(2018级学生高于40分方可申请);

2.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作弊行为。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者不能参加考试。证件若有遗失,请提前到书院办理相关证明(由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盖书院公章)或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

3.考试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考场(交卷除外);

4.缓考的同学必须确保在上学期期末已经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且经教务委员会及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因“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在网上申请缓考而未递交证明材料的同学(事先已跟教务委员会及开课学院书面确认),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委员会考试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缓考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5.纳入缓(补)考名单的同学,必须参加考试,否则以旷考处理;

6.上机考试的课程,请相关同学提前联系好任课老师,确保在考试前已经被老师注册到机考平台中的考试班级。没有提前联系任课老师导致自己无法参加上机考试,后果自负;

7.学生涉考课程的开课学院同为行政学院(且两者唯一,但不含机考)、采用开卷和论文考核形式的课程、与国外合作高校协同考试时间的课程及任课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即是行政归属学院)在开学后1周内自主组织的缓(补)考,具体查看和筛选附件1中的“组织部门”。请相关同学在8月30-31日(工作时间)联系开课学院教务办老师(参见附件2),确定具体的考核时间。  

对缓(补)考日程安排有疑问的同学,请于8月29日下午14:30-16:30到中和楼109办公室现场咨询教务委员会考试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电话:58318283;联系人:束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秋学期期初缓补考日程表.xlsx

附件2:各二级学院教务办信息一览表.xls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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