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高﹝2016﹞2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13号)要求,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省教育厅审定,共确定2016年立项建设的重点教材349部,现予公布(详见附件2)。
根据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要求,经委托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申请出版(包括新编教材的出版和修订教材的再版,以下统称为出版)的立项建设教材进行了审定。现将第四批通过审定并出版的215部重点教材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3)。
2016年立项建设教材中,修订教材须在2018年10月1日前出版,新编教材须在2017年10月1日前出版;2015年立项建设教材中,修订教材须在2017年7月1日前出版;逾期没有出版(或未经审定自行出版)的教材,除已被立项为“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项目外,将被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各高等学校对于立项建设的省重点教材要加强管理,重点支持,帮助正式出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应优先选用已出版的省重点教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附件:
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0日